| 转发《商务部关于实施“东桑西移”工程的通知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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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11 14:24 文章来源:EC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有关市商务主管部门(茧丝办):
现将《商务部关于实施“东桑西移”工程的通知》(商运发〔2006〕190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落实。
一、实施“东桑西移”工程是商务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实现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转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。各地要在认真组织学习《通知》精神、深刻领会“东桑西移”工程内涵的
基础上,结合当地茧丝绸行业发展实际,积极做好承接“东桑西移”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,尽快研究出台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方式创新、推动优质蚕桑基地建设、引导茧丝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,确保“东桑西移”工程在我省得到扎实、全面的落实。
二、茧丝绸主产地要结合《商务部关于实施“东桑西移”工程的通知》和《安徽省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》精神,尽快完善本区域茧丝绸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修订,为指导“东桑西移”工程规范有序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。
三、蚕桑是茧丝绸行业发展的基础。2006年开始实施的万亩生态蚕桑基地建设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蚕桑生产市、县要尽快围绕国家关于基地建设标准中要素投入集约化、产业经营一体化、生产手段科技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等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逐项落实措施,加快基地建设,积极创造条件,申报承接国家“东桑西移”工程项目,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做大做强我省茧丝绸产业做出贡献。 |